艺术素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6.07.2015 14:00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艺术素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社会艺术考级、艺术竞赛等不能直接作为测评依据
7月15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从2015年开始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作为加分项目的“艺术特长”,很多家长关心。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负责人介绍,关于“艺术特长”,文件明确限定为“在学校现场测评中”展现出来的艺术特长,社会艺术考级、艺术竞赛的等级名次证书等不能直接作为艺术特长测评的依据。他表示,对于目前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艺术考级,许多专家学者十分担忧,一是认为功利化倾向严重,以营利为目的;二是认为将艺术教育推向纯粹的技能培养,扼杀学生的兴趣和潜能。
那么,测评结果如何使用呢?《测评办法》对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的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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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7.2015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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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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