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评价
16.07.2015 16:22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从2015年开始试点,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昨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办法》规定,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家长关心作为加分项目的“艺术特长”,参加社会艺术考级和艺术比赛的结果能否作为“艺术特长”认定的依据?
对此,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负责人日前就《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答记者问时表示,这的确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需要特别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某些机构移花接木解读政策文件的不实信息。关于“艺术特长”,文件限定为“在学校现场测评中”展现出来的艺术特长,社会艺术考级、艺术竞赛的等级名次证书等不能直接作为艺术特长测评的依据。
对于家长同样关注的“如何测评”的问题,《办法》也明确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学校可分年级段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16.07.2015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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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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