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大润发超市小孩偷吃糖 疑被保安打住院
昨日,于女士@沈阳晚报官方微博求助。于女士说:“19日下午,我们在苏家屯大润发超市购物,我11岁的弟弟在超市偷吃了一块糖,结账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工作人员将我弟弟和母亲打伤。现在我弟弟在苏家屯医院住院,超市不给任何赔偿和说法。”在求助帖中,于女士附上了弟弟在医院住院的照片。
昨日下午,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先后到苏家屯区中心医院、苏家屯大润发超市、苏家屯民主派出所进行了采访。苏家屯大润发超市售后服务部的范经理向记者表示:“目前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了,我们超市要等派出所的处理结果再表态,至于当事人要求看事发时的录像,我们超市不能提供。”
受伤孩子称被超市人员踹飞
昨日,记者在苏家屯区中心医院见到了于女士11岁的弟弟。躺在病床上的孩子说,他现在经常肚子疼、屁股疼。事发时,超市工作人员踹了他一脚,踹在了肚子上,他“飞了起来,然后坐在了地上”。
于女士告诉记者,1月19日15时多,弟弟被打后就被送到了苏家屯区中心医院住院治疗,目前还在做各种医疗检查。
“当时,我和我60多岁的母亲、2岁半的女儿及11岁的弟弟来到超市购物。我们几乎每半个月就来这里一次,孩子们对这里很熟悉。我的弟弟和女儿在二楼食品区玩,我和母亲买了400多元的东西。”
“可是,我们结完账后,刚出收款处就出事了。”于女士说。
吃的糖无法结账导致激烈冲突
男孩告诉记者:“当时,我和我2岁半的外甥女在食品区看到了一块玩具糖,她顺手拿了一块,让我把皮打开,我就打开了,她吃了一个,我也吃了一个。然后,我将两块糖的包装扔到了垃圾桶里。”
据男孩介绍,出了交款处后,4个人便把他们拦住了,随后发生了争执。
于女士说:“当时我吓坏了,突然出现了一个20多岁的男子拽住我弟弟的手就往一个房间拉。当时我以为遇到抢劫的,就大喊来人。这时又来了3个男子,冲我大喊‘孩子偷吃东西了,你知道不?’”
“当时,这个男子一边拿着我弟弟扔掉的糖的包装,一边冲我喊。我当时问我弟弟有这事吗,他承认了。”于女士说,“我和母亲向他们道歉,说孩子太小了不懂事,我们交钱。可是,在扫码的时候出现了问题,机器不能给吃过的东西扫码,我无法交款。”
于女士说:“就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发生了争执。我先是被年轻男子辱骂,随后被另一个中年男人按住了两个胳膊,无法动弹。我弟弟突然被年轻男子踹了一脚,踹在肚子上,非常重,都飞起来了,然后摔在地上。我母亲也被打了。”
售后经理道歉但拒绝查看录像
昨日下午,记者和于女士及其家属来到了苏家屯大润发超市。在超市的“防损办”,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说:“19日那天发生冲突的那个内保人员没来上班。我是第一天来上班的,什么都不知道。”
在超市售后服务部,面对记者的采访,几个工作人员都称自己是第一天上班,并不知情。
最后,超市售后服务部的范经理出面做了简单的回应,称:“顾客与保安发生冲突的当天,我没上班,我了解情况不多。现在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这件事,在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我们超市不想多说。”
范经理向于女士以及家属道歉,但同时表态:“不能因为一名员工的问题,就说我们超市对顾客不负责。”
于女士则称:“在我们家人被打的时候,我11岁的弟弟就蹲在地上,你们超市的人不出来阻止,有很大责任。”
记者询问范经理:“超市有监控录像,可以真实呈现当时情况,能否让我们看看?”于女士也说:“我对我说的每句话负责,保安骂我们、打我们,录像可以证明。”
范经理说:“录像不能让你们看。现在派出所手里也有录像,你们可以到派出所去看。”
随后,记者陪同于女士及家属来到了苏家屯民主派出所。一名副所长表示:“暂时还不能看(录像),目前案件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孩子行为不构成偷盗家属有权查看监控
辽宁乾开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王亚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两个孩子的行为来看,孩子们的行为不属于偷盗,至多是家长监护不够。家长可以通过购买孩子们吃掉的糖来做弥补。如果11岁的孩子被打的情况属实,超市及超市的员工应给予民事赔偿,超市员工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超市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孩子构成的损害程度,可以根据医院的病志和医生的诊断做依据。超市属于公众场所,当事人家属有权利要求看监控录像。公安机关也有义务向当事家属提供录像,现在是办案时期,可以暂时不提供,但是在结案的时候,如果于女士家属要求看录像,公安机关必须提供录像。”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吴强 照片提供 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