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17个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配送账户的通知

08.04.2018  17:24

辽药采领办〔2018〕26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锦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省属各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近期,收到17个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于取消药品配送账户的申请。经过核实、研究,同意注销17个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辽宁省药品配送企业信息库(详见附件)配送账户。

  请省政府采购中心完成相应网上操作。

  附件:注销药品配送账户生产(经营)企业名单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21项行政许可5月1日起网上审批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5月1日起,人民政府
辽宁省将医疗器械产品召回写入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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