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局建立药械违法犯罪联合打假工作机制
24.10.2017 04:2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完善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不断提升稽查和监管工作水平,辽宁省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制定了联合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制度,由食药监、公安两部门成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食药监局稽查处和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组成。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食药监、公安两部门各自的工作职责,确定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同时,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召开碰头会,分析形势,研究案情,互通信息。
一是发挥各自优势,建立案件协作机制。两部门在联合查办案件过程中,共同建立了“提前介入、联合调查、现场移送、共同追查”的协作办案机制,充分发挥药监部门和公安部门资源优势和联动作用,逐步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有力提升了打假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执法效果明显增强。二是加强联系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两部门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双方信息管理系统共享。食药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发现有关制售假冒药品及医疗器械等违法案件线索,对可能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将信息及时通报给公安部门,双方共同制定案件查办方案;公安部门在执法工作中发现可疑药品线索的,由食药监部门进行鉴定和检验监测,结果及时告知公安部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沟通情况,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大大提高了案件侦破的成功率。三是打击刑事犯罪,建立案件移送机制。食药监部门在稽查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材料;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及药品违法案件线索,及时向食药监部门移送。案件的及时移送机制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刑事犯罪行为增加了合力。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4.10.2017 04:23
锦州市食药监和公安两部门联合打假
10月26日,记者自锦州市食药监局获悉,辽宁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