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获批养老机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
03.05.2016 16:45
本文来源: 民政厅
日前,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文,同意湖北省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是全国仅有的三个试点省份之一。
本次政策试点工作,由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东湖高新佛祖岭福利院与武汉市第十一医院合作开展,重点在远程医疗的操作规范、责任认定、激励机制、收费标准和医疗费用报销等方面,分步完成相关政策研究的制定、验证和修订完善,在局部地区构建有利于面向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应用的整体环境,建立面向养老机构远程医疗发展的长效机制,提高养老机构健康管理服务水平,以逐步探索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机制,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目前,湖北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和省卫计委已会同武汉市民政局、武汉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组织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东湖高新佛祖岭福利院与武汉市第十一医院联合编制了试点工作方案上报国家,并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委批复要求,抓紧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本文来源: 民政厅
03.05.2016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