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制定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到2020年—— 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建临床营养科
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临床营养科室,配备临床营养师;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学校配备营养师;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为提高全市居民营养健康水平,沈阳市印发《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8-2030年)》,根据方案,沈阳市将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行动、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临床营养行动等。
沈阳市将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师。鼓励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和具备规模的集中供餐单位等聘请营养师。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加大对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重点污染物监测,保障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
学生营养改善方面,沈阳市将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南,指导学生营养就餐,制定并实施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鼓励集约化配餐企业为中小学提供营养配餐服务。开展针对学生的“运动+营养”的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对学生开展均衡膳食和营养宣教。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物贩卖的管理。培养中小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儿童营养不良。
针对老年人的营养改善,将推动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逐步覆盖全市80%以上老年人群。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逐步将老年人群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
此外,沈阳市还将开展营养分级治疗,建立从医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使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到2020年,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临床营养科室建设,配备临床营养师;到2030年,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临床营养科室建设,配备临床营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