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

15.02.2015  12:05
      为扶持和促进本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下文所称“养老机构”均指“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引导养老机构不断创新管理理念、提升服务水平,上海市民政局对本市养老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重点针对当前困扰养老机构发展的医疗服务资源少、服务人员技能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等突出问题,进行补贴支持。

 

  具体奖补项目与标准包括:

 

  (一)内设医疗机构奖。养老机构已开设内设医疗机构,经卫生计生部门批准投入正常使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养老机构新设内设医疗机构,经卫生计生部门批准投入正常使用的,根据内设医疗机构的不同类型,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对于设置护理站、医务室/保健站、卫生所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于设置护理院或者门诊部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招用持证人员奖。1、员工制招用持证养老护理人员奖。养老机构招用持有养老护理员初级、中级、高级等级证书的护理员,分别按持证人数乘以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资10%、15%、20%的标准给予养老机构奖励补贴。2、员工制招用专技人员奖。养老机构招用医护、康复、社会工作等专技人员,按专技人员数乘以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资40%的标准给予养老机构奖励补贴。

 

  (三)品牌连锁经营奖。凡连锁经营机构数达2家以上,且单个机构床位规模50张以上,经过综合评估,服务对象满意、服务质量良好以上的品牌连锁经营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同时,每新增加一家机构,奖励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