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局加强行业监管为机场保驾护航

17.02.2016  15:25
    为进一步加强施放气球管理工作,确保营口机场净空保护区无施放气球活动发生,保障飞行安全,近期,营口市气象局多次与机场运行保障部就营口机场净空保护区具体范围及日后监管方式方法进行了探究。
    根据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辽宁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办法》、《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营口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的通告》等规定,暂定以营口机场跑道中心线为基准,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组成的区域,具体包括大石桥市区、大石桥市博洛铺镇、大石桥市永安镇;盖州市区、盖州市青石岭镇、盖州市徐屯镇;老边区;西市区沿海街道;北海风景区。在此范围内禁止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活动。此外,该区域还包括营口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设定的“团山”增雨、防雹火箭发射作业点。
    营口市气象局将通知各相关具备资质的施放气球单位禁止在上述区域从事施放气球活动,另外,对无施放气球资质但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单位及个人严加管理,确保飞机安全起降。(作者:王焕 谭昕 责任编辑:中国气象报驻辽宁记者站 马东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