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总完善履约评估机制 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21.11.2014  16:04


  履约难是制约工资集体合同履行的主要症结。营口市总工会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较好地破解了这个难题。经过不断完善,形成了较为科学、切合实际的工资集体协商评估机制。
   定位准确 。营口市总工会在解决了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四个难题之后,及时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履约率上。通过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合同履约率,来落实工资集体协商成果,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2010年,营口市劳动关系三方以营工发[2010]32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在省内首创了工资集体协商评估机制。2012年,在开展“六个专项行动”中,进一步扩大了工资集体协商评估的建制面,健全了相应制度。2014年,结合《辽宁省基层工会活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辽宁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三年规划(2014年-2016年)》的要求,下发了《营口市总工会关于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常态化的意见》,把评估机制作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常态化的重点工作来抓,并落到实处。
   领导有力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评估工作既要有权威性,又耗时费力,需要占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营口市总工会首先明确要求各级工会都要成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开展。其次,充分整合工会现有力量,统筹联动,形成合力,为这项工作提供人力和财力保障。第三,发挥各级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的作用,为评估工作提供依据和咨询。第四,发动群众,依托企业职工监督员提供的信息和第一手资料,避免评估工作流于形式。评估工作具体由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