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积极落实汛期应急管理措施

08.07.2016  18:58

进入汛期以后,营口市积极落实各项应急措施,保证安全渡汛。

一是 督促各地民政部门对本地区农村敬老院、福利院等民政福利机构及易灾地区民政对象居住房屋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

二是 做好汛期应急措施的检查落实。6月中旬,市民政局由副局长带领有关部门,对局直养老院、救助站、光荣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各市(县)区重点部位进行风险隐患排查,逐项检查落实汛期各项应急措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加强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从根本上杜绝汛期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

三是 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市、县民政部门高度重视,设立了汛期值班电话,认真填写汛期值班日志,做到负责救灾工作同志及相关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坚持重大灾害预警时在局行政值班的基础上,救灾人员和分管领导24小时在岗在位。

四是 认真落实灾害信息管理。加强了与水利、气象等一些减灾委主要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更新了各相关单位联络员基本信息,为实施部门联动打下了坚实基础。市局建立了灾害信息发布微信群,并结合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省民政厅建立的手机信息群发系统,做好灾害信息的及时收集、发布。

五是 立足于全市救灾减灾工作的实际,加强灾害信息员培训。围绕新颂发的《自然灾害统计制度》,掌握指标体系;熟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系统,熟悉报送流程,严格报送时限,提高灾害信息员灾情报送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