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灌醉好友盗窃2万 男子获刑一年六个月

27.01.2015  17:54

  本来是打算一起开超市的好哥们,喝酒庆祝时他却故意灌醉对方,将2万元现金和手机一同偷走。

  近日,王立强(化名)因盗窃犯罪被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王立强与唐刚于2012年在同一砖厂打工相识,二人还成了哥们儿。二人得知,刘凯(化名)有个超市要出租,于是协商准备办个超市,决定各投资1.5万元。

  哥俩一起辞掉工作,开始前期准备工作,其间唐刚先回家取回了2万元钱。王立强得知后,便预谋借庆祝将唐刚灌醉偷钱。

  当天两人在饭店喝酒,唐刚喝多后,王立强便扶其回出租房内睡觉,趁机将唐刚的2万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偷走,连夜躲到大连将赃款挥霍。

  唐刚醒后发现不对,立即报案。最终警方将王立强抓获。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立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