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确营改增高风险企业专项稽查重点
日前,为防范和打击营改增行业涉税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工作部署,我省国税部门制定《2016年全省营改增高风险企业专项稽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省2016年营改增高风险企业开展专项稽查工作。此次专项稽查旨在全力查处一批利用营改增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犯罪案件,惩处一批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抵进项税额的营改增企业,摧毁一批职业犯罪团伙,坚决遏制营改增行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苗头,全力降低营改增行业风险,挽回国家税收损失,切实维护营改增行业税收秩序。
这次检查工作将9类存在以下问题的企业作为稽查重点对象:代开发票规模异常企业;自开发票金额异常企业;接受代开发票金额异常企业;代开“劳务派遣费”金额巨大并超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大学、人才服务公司、投资公司、各类技术服务部等企业;收入成本配比异常的房地产企业;住宿餐饮比率明显超同期或入住率明显异常的酒店(饭店);接受发票金额异常的保险企业;具备特殊特征的生活服务企业;进、销项发票与2016年税务总局下发的虚开案源企业相关联的营改增企业。
其中,以高风险企业接受的增值税发票和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为检查重点,同时,一并检查兼营不同税率业务应税收入的核算等风险项目及其他涉税问题。主要关注以下风险点:虚开发票风险;接受虚开发票风险;财务核算风险;政策执行风险。
随着营改增工作的全面推开,生活服务、建筑安装等行业由于办理一般纳税人的门槛低、企业数量多且流动性大,容易成为犯罪团伙实施虚开违法活动的高危领域。税务总局稽查局通过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升级版数据的比对分析,筛选了涉及2户以上企业的1.6万人列入高风险人员名单(名单已下发)。这些高风险人员可能会通过注册或控制一批营改增企业实施虚开违法活动,各地稽查部门重点对高风险人员进行分析和监控,实施防范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