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万台营运黄标车11月底停运
本报讯记者陶阳报道10月10日,记者从沈阳市交通局获悉,沈阳市将在11月30日前淘汰全市所有营运黄标车,涉及旅游包车、长途客运班车等1.9万余台。
黄标车尾气排放量大、浓度高、稳定性差,是名副其实的排污大户。据相关部门统计,一辆黄标车的单车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国Ⅲ车和国Ⅳ车的14倍和25倍。沈阳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给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从现在开始我们将对营运黄标车一律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不予办理车辆年审;在企业完成淘汰黄标车任务前,不予核发新的《道路运输证》;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但未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和环保检测合格标志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11月30日前我市营运黄标车要全部淘汰。”
为方便各位车主办理相关手续,沈阳市环保局、沈阳市交通局、沈阳市服务业委、沈阳市公安局联合在秋实公司(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55号)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沈阳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说:“请车主尽快携带由原配发《道路运输证》机关出具的《业户销车证明》,及相关要件前去办理申请黄标车报废及申领补贴等业务。未按期办理报废的黄标车将被强制注销营运证并由相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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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报废黄标车需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提醒车主的是,申请报废黄标车补贴需提交以下材料:《沈阳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申请/审批表》;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车主委托书、车主有效身份证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复印件及公安部门开具的车辆信息明细表;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营运车辆还需提供沈阳市交通局出具的《业户销车证明》。据了解,沈阳市将根据车辆的类别、车型等条件,分别给予车主0.5万元/辆——1.8万元/辆的报废运营黄标车补贴,补贴款将于年底前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