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医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为加快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促进医改成果公平惠及城乡居民,2015年4月1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对做好2015年医改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和安排。
自2009年医改实施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医改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和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制度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受疾病谱变化、人口老龄化和劳动人口比例下降以及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的层次不断提高等因素影响,特别是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触及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改革的难度越来越大,医改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广泛,要达到改革的预期效果,必须持续加大推进医改工作力度。
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医改部署的工作要求,是实现全省“十二五” 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目标的具体举措,是促进医改成果公平惠及城乡居民的有效途径。各地要高度重视《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做好组织实施。
2015年深化医改的工作目标:切实解决目前医改工作中存在的进展不平衡、改革不协调、政策不配套、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在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医保制度完善、人才培养等方面,完善运行机制,强化保障措施,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富有效率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提高基础条件。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统筹推进;坚持维护公平,提高效率;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坚持顶层设计,注重实效。
医改惠民十项重点工作:1.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44个县(市)的综合医院和中医院要全面启动以取消药品加成为关键环节的综合改革,药占比降到40%以下。2.实现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办卫生院。采取回收、新建和整合3种途径解决。3.做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鞍山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推进综合改革。4.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引导社会资本合理进入医疗市场,鼓励社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到2015年底,各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要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5到10个百分点;5.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到2015年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不低于人均25元。6.大力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鼓励三级医院收治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7.打造群众信任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巩固深化基层综合改革。改革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8.全面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医疗服务问题。9.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居民健康卡的发放和应用。10.不断提升与城乡居民健康密切相关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居民健康档案、慢病管理、老年人免费健康检查、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构建医防结合机制,进一步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继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将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持续稳定在较低水平。
五项重点改革任务:1.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50%和75%左右。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健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报制度。做好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2.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核心,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采购机制、支付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合理核定编制总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逐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按规定自主编制招聘计划、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招聘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公立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严禁设定医务人员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强化对公立医院改革效果的考核评估,完善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3.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鞍山市可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规范和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公立医院和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公开交易。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动的原则,统筹做好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工作,鼓励推行县乡村一体化配送,建立配送企业黑名单制度。4.加快建立分级诊疗体系。综合运用对口支援、医保支付、价格杠杆等措施,促进各级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使用。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显著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比例。逐步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到2015年底,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探索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服务和结核病综合防治管理模式。5.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推进医教协同,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研究实施专科特岗计划。健全监管体制,将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纳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监管。严格规范医药购销和诊疗服务行为。依法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大对深化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资金支持力度,强化各级政府抓医改的主体责任,建立医改工作政府“一把手”负责制;要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深化医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价;要强化绩效考核与培训宣传,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