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治理措施 做好海洋污染防治
2016年8月25日,辽宁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我省海洋防治工作提出新要求。辽宁省政协副主席薛恒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省环保厅厅长朱京海对辽宁省海洋陆源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情况通报。
针对媒体报道和环保部调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省厅组成专案调查组,分赴葫芦岛市和营口市,就有关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此外,两市政府还分别对环境问题突出的龙岗区、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并已启动问责程序,拟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大概涉及相关人员十多人。
2016年以来,省环保厅认真贯彻落实“水十条”和《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了“削峰行动”,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和暑期近岸海域环境监管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前,海洋环境主要存在入海排污口超标、围填海引发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和部分沿海石化行业集中,存在一定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省海洋陆源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是:认真落实省部“水十条”责任书目标,全面消灭入海河流劣五类水体;编制并落实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强化海洋生态红线管理。省环保厅还决定组织沿海六市开展海洋陆源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二是开展入海河流综合整治;三是开展入海水污染源达标整治;四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推进配套管网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一直到10月底。
辽宁省政协副主席薛恒在讲话中强调三点意见。
第一点意见是高度重视,清醒认识海洋污染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面对当前的严峻形势,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防止行动停留在口号上,坚决防治措施停留在纸面上,一定要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灭污染海洋环境安全隐患。
第二点意见是采取强力措施,严格监督管理,坚决扭转海洋污染严峻局面。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要拿出比以往更严肃的态度,以更严格的标准,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坚决打赢海洋污染防治的攻坚战。要执行最严格的审批、开展最严肃的检查、采取最严厉的惩处。
第三点意见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分兵把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重点强化责任的落实,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每一项工作都要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最后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明确的工作要求,迅速行动,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确保我省环渤海地区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