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合作区局召开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会议

23.08.2017  20:54
 

近日,合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件精神,围绕省政府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对照检查,全面整改,进一步优化合作区营商环境。

此次会议共有52人参加,由才泉主持,殷开文传达并解读《关于省政府贯彻落实<辽宁省营商环境条例>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

局长付忠强调:一是切实提高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折不扣落实检查组反馈意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实施“一把手”工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结合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有针对性的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为辖区企业提供良好执法服务环境。

二是深入宣传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详细解答企业针对《条例》提出的相关问题,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条例》内容的知晓率,营造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营造营商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贯彻落实《条例》重视程度不够、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不够扎实有效、贯彻落实《条例》的问题与矛盾比较突出三方面问题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明确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全面整改到位,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