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召开龙兴国家湿地公园考察论证会

18.09.2015  10:18

9月17日上午,辽宁葫芦岛龙兴国家湿地公园考察论证会在葫芦岛召开。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副主任严承高和省林业厅巡视员马志刚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葫芦岛市湿地公园划建申报工作情况汇报,观看了龙兴国家湿地公园申报专题汇报片。总体规划编制单位简要介绍了龙兴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情况。与会专家认真分析葫芦岛市龙兴湿地公园申报国家级湿地公园的各方面条件,并对接下来的申报工作提出建议。

严承高指出,葫芦岛市对龙兴国家湿地公园划建和申报工作高度重视,龙兴湿地公园生态区位重要,基础设施较好,建设国家级湿地公园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要重视专家的分析和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采纳专家意见,同时为专家提供充足、准确的信息;提升湿地公园的功能定位;挖掘湿地建设在民生等方面的意义;湿地开发要以保护为优先;通过设立机构、制定管理办法、合理规划、科技支撑等建立健全湿地监管机制。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

葫芦岛市政府表示,要进一步做好龙兴国家湿地公园划建和申报工作。在龙兴国家湿地公园划建和申报工作中,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要做到立意“”,要把龙兴国家湿地公园划建和申报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沿海开发开放等国家战略一起来谋划;要做到把握“”,体现湿地公园建设的自然性、生态性和原始性,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要做到工作“”,要加强管理,做好数据、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考察论证,体现湿地公园的本真性,使其成为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科普教育及合理利用的示范基地。

多年来,葫芦岛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2012年,葫芦岛市把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摆上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开展湿地资源调查,摸清湿地资源状况,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葫芦岛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2014年,葫芦岛市按照合理开发、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认真分析、缜密研究、科学论证,决定将龙湾海滨至兴城河入海口部分沿海陆地和海域湿地,划建为龙兴国家湿地公园。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龙兴国家湿地公园划建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国家林业局林产院编制了《辽宁葫芦岛龙兴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印发了《葫芦岛龙兴国家湿地公园申报及建设工作方案》,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滨海湿地进行保护,丰富城市水系、涵养城市生态、确保水系水质安全。2015年6月,顺利通过了省级专家评审,并上报国家林业局。

龙兴国家湿地公园是“葫芦岛之肺”、动植物之家、城市生态之基。划建龙兴国家湿地公园,具有科研示范作用,龙兴国家湿地公园,是东北地区首个滨海类国家湿地公园,有利于在东北湿地生态资源保护工作中发挥重要的科研、示范作用;具有生态示范作用,龙兴国家湿地公园,是葫芦岛市湿地资源最集中、生态效益最明显的区域,有利于加快全市湿地的整体保护和利用、整个生态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具有产业示范作用,划建龙兴国家湿地公园,是推进葫芦岛市转型发展的“先手棋”,有利于葫芦岛市发展生态产业、绿色产业,特别是湿地旅游,打造文化旅游战略性支柱产业;具有民生示范作用,天蓝树绿水清,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期盼,也是龙兴国家湿地公园的基本内涵,有利于更广泛地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