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杀人强奸逃亡天津 凶手11年后被抓回

27.12.2014  16:34

  12月24日晚,11年前涉嫌杀人强奸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被警方抓获后押解回葫芦岛。

  警方介绍,2003年6月6日中午,连山区寺儿堡镇新地号村有人报案称妻子在家被杀。经勘查定性,该案为杀人强奸案。

  今年12月,连山分局得到了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提供的相关信息,最终锁定了疑犯目标为内蒙古人张某,33岁(案发时22岁),曾在葫芦岛市一家烧烤店打工,已经外逃到天津打工,并结婚生子过起隐居生活。

  12月24日晚,参与抓捕疑犯的连山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重案中队中队长毕波介绍,一周前锁定了疑犯张某。24日中午,在当地警方协助下,将张某抓获。

  张某交代,自己不认识被害人李某,2003年6月6日,他是潜入一家平房盗窃,没有找到值钱的东西,这时被女主人发现了。事发后逃亡到秦皇岛,又逃到天津打工。目前有一4个月大的孩子。

  目前具体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