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查处两起违法案件
24.06.2016 20:03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5月11日,经举报人举报,葫芦岛市连山区废品收购站和连山区聚酯瓶片加工厂自2016年初开始使用片状氢氧化钠对收集的废旧塑料瓶进行清洗,并私设暗管将废碱水偷排到厂区院外隐蔽的流水沟内,渗入地下,污染周边环境。
接到群众举报后,葫芦岛市环保局立即联合市公安局,迅速对两起案件进行查实。经查,这两起案件均为3名犯罪嫌疑人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污染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3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按着《葫芦岛市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二项条款规定,市环保局决定给予举报人共两万元奖励。
为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3月8日,葫芦岛市环保局发布了《葫芦岛市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隐患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发布以来,葫芦岛市环保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察、监测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以查处举报问题为契机,加强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5月底,葫芦岛市环保局共受理群众投诉20件,做到受理率100%,处理率100%,回复率100%。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4.06.2016 20:03
关于征求《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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