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老汉手术后瘫痪 医院承担全责判赔27万
13.04.2015 16:31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葫芦岛兴城市76岁的赵某花费了13万余元手术治疗费用,却换来了四肢瘫痪、大小便失禁的后果。
4月10日,法院对外公布了这起医疗事故纠纷的判决:判决兴城市人民医院赔偿赵某各项损失27万余元,如未按期给付将加倍支付利息。
2013年5月21日,赵某入住兴城市人民医院,被诊断为颈3~颈7间盘突出、椎管狭窄,腰1~腰5间盘突出、椎管狭窄,颈椎退行性骨关节病,腰椎骨质增生伴脊柱失稳,并于5月25日进行了手术。
兴城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赵某手术进行顺利,第6天患者在佩戴颈围领、在家属搀扶下能站立3分钟,病情平稳。当日,患者突发四肢麻木,右下肢感觉、运动丧失。经会诊,颈椎伤口内血肿形成。出院时患者四肢肌力无明显恢复,不能自己排便。现患者长期卧床、四肢瘫痪、二便失禁。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13.04.2015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