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买蘑菇时好好辨认 聚餐时慎食凉菜
今年以来,云南、江苏、浙江等地发生了多起采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造成了人员死亡。
昨日上午,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监管处李武祎副处长提示市民,不要轻易食用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蘑菇,谨防中毒。同时,李武祎提醒说,集体聚餐时,慎食凉菜、生食海产品、扁豆、青皮红肉鱼类、鲜黄花菜等食品。
毒蘑菇不好辨认 购买需谨慎
夏季是毒蘑菇生长旺季和采摘季节,也是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季节。野生蘑菇中存在多种有毒品种,毒性成分复杂。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后,中毒者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目前没有鉴别野生蘑菇简单易行的方法,李武祎表示,“越毒的蘑菇长得越漂亮”这种说法并不可靠,市民除了不要采摘野蘑菇外,市场上卖的自己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蘑菇,不要轻易食用。一旦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中毒者,并尽快就医。
大型集体聚餐食品成品应留样
夏季高温潮湿,大型集体聚餐由于就餐人数多、时间集中、消费群体流动量大,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可能性增大。李武祎提醒消费者,聚餐时尽量不选择接待能力不足的餐饮单位;慎食凉菜、生食海产品、扁豆、青皮红肉鱼类、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慎食常温条件下明显放凉的食品以及外部温度高、中心温度显著偏低的食品(如未烧熟煮透的四喜丸子等)。
同时,大型集体聚餐承办单位接待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留样数量不少于100克。
学校、托幼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由于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就餐人数多、餐次多、周期长,就餐的青少年和儿童抵抗力弱,遇到夏季湿热的气候会加大该类食堂的食品安全风险,易造成食物中毒。李武祎表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除了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尽量缩短备餐、分餐时间,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等食堂还不得制售凉菜。
李武祎提醒说,学生就餐时应选择温度较高的菜品,遇到菜品温度较低时应提出再加热要求;发现菜品未烧熟煮透或感官性状异常,应停止食用并报告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