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友病参保人最高支付限额调整
13.01.2016 08:51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日前,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为进一步减轻血友病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现对血友病门诊规定病种最高支付限额进行调整。
调整后,其中,重型血友病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200元/月,中型为1700元/月,轻型为850元/月;重型血友病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100元/月,中型为850元/月,轻型为430元/月。血友病门诊规定病种由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具体分型,并年度复检。本次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樊华)
编辑: zfw04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13.01.2016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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