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将抄报至单位
18.03.2015 10:30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沈阳日报讯(记者吕良德) 3月17日10时许,一名骑电动自行车送快递的年轻男子,在南五马路大福园门前横穿马路,被执勤交警拦下,其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抄报至其所在单位。这是当天交警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一个缩影。
该男青年自称为了赶时间,便不顾交通信号,横穿路口。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将其放行。
从现在起,交警将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者除教育、罚款外,还将抄报至其所在单位,由单位对其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的处罚。
编辑: zfw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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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201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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