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印发“绿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排查一个不漏,整改一抓到底,问责一律从严
中国环境报记者史小静3月21日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日前联合印发《“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这是今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部署的严格环境监管执法的七大专项行动之一,也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要求的重大举措。
老问题一抓到底
根据相关报道,2017年,“绿盾”专项行动排查了44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现了20800多个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问题线索。关停取缔违法企业2460多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设施590多万平方米。其中,已整改完成13100多个问题。
正如李干杰部长3月1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题记者会上强调的那样,这是历年来所有针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检查行动中,检查范围最广、查处问题最多、整改力度最大、追责问责最严的一次监督检查行动。
即便如此,一些地方重开发轻保护思想还相当严重,一些地区交办问题整改不彻底。今年,《方案》明确了“绿盾2018”四大具体行动,排在首位的就是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
《方案》明确,针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重点检查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确保尚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同时,要对问题突出的保护区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经整改后问题仍然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将进行约谈,确保老问题一抓到底。
新问题扭住不放
减存量的同时,《方案》也着力严控问题增量,明确提出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按照计划,“绿盾2018”专项行动将全面排查全国46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84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方案》明确,依据环境保护部印发的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清单(重点是2017年下半年新增和扩大的工矿开发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旅游、水电开发等活动)、省级历年自查以及媒体披露、非政府组织和群众举报的信息等,组织开展国家级及省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进一步摸清问题底数,建立台账。
其中,专项行动将重点排查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2017年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
针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方案》明确,实行“拉条挂账、整改销号”,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对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要及时制定和实施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生态整治修复。
严查责任不落实
为让保护区真正得到保护,“绿盾”行动一直注重严肃追责问责,落实管理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今年3月17日,李干杰部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题记者会上明确强调,要旗帜鲜明地把“绿盾”行动坚持到底,加大追责问责的力度。谁造成的问题,就得处理谁,对于问题造成的严重影响,该担责就得担责,该追责就得追责。
据了解,“绿盾2017”专项行动共对1100多人进行了追责问责,打出了声势,传导了压力,形成了震慑,推动了整改。可以预见,问责在今年的专项行动中将会更加强化。
为了强化责任落实,“绿盾2018”《方案》明确要重点检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方案》提出,针对地方政府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等方面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各功能区边界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开展勘界工作、立标工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是否建立管理机构并配备人员、保护资金是否到位等方面工作,压实管理责任。
同时,七部门还将共同加强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办检查,组织联合巡查组开展巡查和抽查,对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和整改方案,核查问题追责情况、整改方案合理性、整改进展、生态修复效果等情况。对不认真组织排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及时、未严肃追责等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根据《方案》,问题突出、长期管理不力、整改不彻底的,对负有责任的自然保护区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省级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约谈或重点督办。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