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卫衣 商家没货 消费者另获40%赔偿

12.11.2015  16:05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孟畅)近日,市民崔先生向本报反映,今年10月初在网上订购了一款价格150元的特价卫衣,但付款后近半个月,商家一直没有发货,商家的行为存在欺诈嫌疑。

崔先生表示,自己在网上看中的衣服是一款特价商品,在下订单时宣传网页上显示是有货的,但是过了近半个月后商家仍然没有发货。

崔先生认为,由于商家无货使得自己无法按时收货,而且由于促销时段已过自己不能再以同样的价格买到同样的衣服,要求商家进行退款赔偿。

最终双方协商后,由商家退款,另外赔付消费者购衣价款40%的赔偿金。

本报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继新表示,上述投诉符合合同法相关条款,消费者付款后商家有义务按照约定发货,如果由于商家的责任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款,并按照事先预定进行赔偿,如果事先没有约定,可按照当时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具体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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