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车被划可向派出所申请看监控录像
30.01.2015 16:43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下月施行
如果爱车被恶意划伤,如果钱包在饭店被偷了……你可以向警方申请看监控录像。
2月1日起,随着《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辽宁人可以依法利用视频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省有72万个监控摄像头
昨日,辽宁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条例》自去年11月27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是辽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公安厅相关部门负责人韩大器说:“该条例在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仅视频监控数量全省已达72万个,由此产生的安全技术防范信息达上亿条。围绕公民信息泄露、隐私保护等社会热点问题也越显突出,《条例》出台极其紧迫和必要。”
窥探个人隐私将受制裁
警方认为,《条例》正式施行后将有几方面影响。
明确了视频监控等技防系统的安装责任主体,社会公共区域属于市政基础设施;非公共区域技术防范重点单位的场所和部位,允许根据安全需要自愿安装,但可能涉及他人隐私的场所和部位除外。
对技防系统运营服务商严格规范。强调保护公民隐私。
就餐被偷可申请调取监控
如果市民的爱车被划伤,如果钱包在饭店被偷,如果在公交车上被骚扰了……都可以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调取监控录像。
警方表示,相关流程已经明晰了,接下来还将公布实施细则。
市民需要调取作为行政、民事、刑事案件证据的采获信息的,由负有举证责任一方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效证明,经公安机关备案并出具手续后,持相关手续进行调取。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30.01.2015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