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被妻数落 脸被撇钱 丈夫杀妻

30.03.2015  18:03

   勒死妻子拿走首饰制造抢劫假象 因有坦白情节获刑15年

  要钱时被妻子把钱“摔”到脸上,又被嘲讽无钱无势又无用,男子一怒之下勒死妻子。

   女子被杀财物丢失

   凶手原来是其丈夫

  2014年8月18日19时,兴城市一小区内发生命案,居民邵某被杀死于家楼下仓房过道内,随身包及首饰物品不见。

  警方经现场初步勘察,发现被害人系颈部被勒窒息死亡,背部有拖痕,遂确定该地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应是移尸现场。

  刑侦部门经过走访调查、调取监控录像等确认邵某的丈夫金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19日,警方对犯罪嫌疑人金某进行审讯。在大量证据面前,金某供述了与妻子邵某因情感矛盾,在自己车内发生激烈争吵,将妻子邵某用绳子勒死在车内并移尸伪造抢劫犯罪现场的犯罪事实。

  40岁的金某供述:“8月18日10点钟左右,我开车拉妻子去办事,在我和她要钱时她把钱撇在我脸上,我当时很生气,但没说什么。途中换由她开车,她埋怨我说这些年攒的钱都让我给赔了,日子都过够了。回来的路上,妻子又说我没有工作能力,仕途、经商都不是块料,后来我帮她找楼房钥匙没有找到,她就说我真是没用。我就还嘴说她别太过分,我已经忍一道了。她又说:‘你先是克死你爸,下一个就是你妈。’这次我就急眼了并骂了她,她就打了我一个嘴巴。随后我们就开始厮打,我说你再骂我给你嘴勒上,但她还是在骂,我一气之下随手把后座上的包装绳拿了起来,双手拿绳勒她的嘴,因为她背对着我,结果绳子滑落到脖子上。我勒她大约3分钟感觉劲大了,就赶紧松手,这时她已没有了呼吸。”

   杀妻后发动亲朋寻找

   谎称妻子被抢劫

  “出事后,我寻思和她生活了这么多年,怎么也得让她死在家里,就带她回到小区住宅的楼下,将尸体放在楼道西侧仓房走廊内,并将邵某的手机和手包等财物扔了。”金某交代,他后来分别给儿子、母亲、岳母及邵某的同事打电话称联系不到妻子,让他们帮找人。

  金某交代:“我和我妈及儿子开车出去找了一圈,在晚上7点多回来,我儿子在一楼仓房走廊里发现了邵某尸体。不一会儿医生和警察也赶到现场,我和警察说了谎。”

  据警方介绍,事发后公安机关询问金某时,金某谎称邵某被他人抢劫杀害。

  金某交代:“我当时没想杀死我妻子,我们感情很好,平时很少吵架,用绳子勒她时是因为她提到我父母,我对双方父母很孝顺,是在受到刺激之下做出的行为,我感到后悔对不起家人。”

  邵某的同事于某也证实,绍某夫妻俩平时关系很好,没有矛盾。

  近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因夫妻间琐事,持械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鉴于被告人金某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民事赔偿部分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协议,被害人亲属已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金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金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