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浴客被疑带饮品称被掀衣搜身 洗浴中心否认
浴客张女士自称因为被怀疑私带饮品,遭到服务人员掀衣服搜身,这让她感觉受到侮辱,她要讨个说法,但店家表示没有“搜身”举动。这场发生在洗浴中心的纠纷,因为不可能有监控设备佐证而变得各说各的理,感觉受到委屈的女浴客坚持寻找目击证人。
自述 女浴客称被服务员搜身
8日晚9点多,张女士和朋友、孩子来到老虎滩附近一家洗浴中心消费。张女士称,她是这家店的老顾客,此前该洗浴中心解放广场分店运营时,她一周能去四五次,而这次她表示“遇到的不愉快让我感到受了侮辱”。
张女士说,当晚她洗澡完毕换好衣服准备往休息大厅走,这时听到服务人员喊“我们这不让带水”。当时她并不认为是在说自己,“我是这家店的老客,知道这里不让携带饮品去休息区的‘规矩’。 ”此时服务人员已经走到张女士跟前,在被问到“你这是什么东西”时,她表示“什么也没有啊”。“服务人员又说了一遍‘我们这不让带水’,接着就掀起我的休闲服,还摸我的肚子。”张女士说,她认为此举是服务员在对自己“搜身”。
说法 感觉受侮辱报警讨说法
张女士和服务人员发生争吵,并叫来负责人,“负责人过来后态度挺好,向我赔礼道歉了。 ”张女士说,随后她去做其他消费项目,结账时索要了发票,然后报了警。张女士称,她越想越觉得被人搜身很受侮辱,尤其是在孩子和朋友面前很丢脸,“首先在我身上确实没发现私带饮品,再说就算是带了,服务人员有什么权力搜身呢? ”为保证接下来的消费服务质量及拿到消费凭证,她暂时平息了此事,等到全部消费完毕后她坚持报警要讨个说法,“服务人员要诚恳地公开对我道歉,还得赔偿500元,他们赔了才能证明他们错了。”张女士说,发生争吵前后,现场除了朋友和孩子,还有其他客人,她希望找到目击者给她作证争回尊严。此后,双方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洗浴中心 口头提醒未搜身
昨日,记者联系上这家洗浴中心处理此事的李经理,对方表示店里确实不让浴客私带饮品,但是发现了也只是口头提醒一下。李经理否认了服务人员掀客人衣服并摸肚子的搜身行为,“我们已经是经营9年多的老店了,这位服务人员也是一名老员工,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我们怎么能不知道,这种行为绝对不存在。 ”
李经理告诉记者,他了解到的情况是,当时张女士等人进来消费时,工作人员已经发现她们私带饮品的行为,在其洗浴时给予了口头提醒。当浴客准备进入休息区时,服务人员发现异常再次给予提醒时可能激怒了客人。“让我们赔500元钱,这不是钱的事儿,我们不能赔偿。 ”李经理称,他表示警方已经介入此事,以警方的调查结果为准。
律师说法
浴池禁止自带饮品属霸王条款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洗浴行业,一些大众澡堂并没有关于是否能携带饮品进入的“规矩”,但对于一些门票稍高、带有休闲功能的中高档洗浴场所,则会出现这样的“潜规则”。
有市民告诉记者,有的洗浴中心在入口处就开始禁止携带饮品入内,有的则是浴区允许自带饮品,但是如果去休闲大厅则不被允许,而休闲区商家会备有茶、果汁等供客人消费。“洗浴中心的饮品价格很高,在外面卖1元钱的矿泉水能卖到8元钱。”市民董先生告诉记者,如此加价让很多消费者不满。
本市一家高档洗浴会馆的经营者在电话中向记者讲了他的道理:大众浴池不禁止顾客带饮品,但顾客很少带饮品逗留。我们这样门票在50元以上的会馆,除了洗浴条件好,还会供应电视、棋牌、沙发、茶座等服务,服务人员的人工成本投入高于普通澡堂,所以只能通过顾客消费盈利,“客人啥都自己带了,一呆呆很久,我们咋办呢?靠啥挣钱呢? ”“到洗浴中心,顾客在出汗后必然会感觉口渴,洗浴中心不允许顾客自带水,实质上是变相强行要求顾客消费。 ”对此,律师指出,较为高档的洗浴中心不允许顾客自带饮品,与餐饮场所不允许顾客自带酒水一样,都属于霸王条款,“但是如果只是限于口头提醒,会存在取证难的问题”。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于雅坤
●女浴客自述
服务人员询问“你这是什么东西”,张女士表示“什么也没有啊”,服务人员又说 “我们这不让带水”,接着就掀起她的休闲服,还摸了她的肚子。张女士称,她越想越觉得被人搜身受了侮辱。
●洗浴中心回应
服务人员掀客人衣服并摸肚子的搜身行为不存在。客人进来时,服务人员已发现她们私带饮品并给予口头提醒。进入休息区时,服务人员再次发现异常并给予提醒时可能激怒了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