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傻装病“老赖”拒还钱被拘
被执行人接受法院工作人员问询-华商晨报记者夏铭阳摄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赵威)欠钱不还,俗称“老赖”,近日在家中躲清闲的“老赖”们过得不轻松。
5月16日晚,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法人员组成突击队,上门催促“老赖”履行债务,对不愿意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
“老赖”装病拒还债被拘留
2009年至2010年期间,沈阳一家商贸有限公司多次向男子陈某经营的沈阳市南风俱乐部十八会所供应芝华士、人头马等洋酒,被告陈某收到供给的货物,向原告出具入库单并已结算部分货款。现因尚欠原告货款546940元,商贸公司将陈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商贸公司与陈某的买卖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陈某长期拖欠原告货款,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日19时许,在和平区人民法院组织的执法突击行动中,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皇姑区汇宝国际B区陈某住处。执法人员敲开房门,陈某刚刚吃完晚饭,正坐在沙发上休息。
执法人员向陈某出示证件和法院判决书后,陈某一脸茫然望着执法人员说道:“我欠啥款啊,我不知道这事啊?”
执法人员核实其身份信息后,让陈某穿好衣服,随后将其带回法院接受询问。
参与行动的法官介绍,当晚对被执行人陈某的调查过程中,陈某摆出“老赖”姿态不配合调查,一问三不知,对判决情况矢口否认。
由于陈某不愿意履行法院判决,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
和平区人民法院执法人员透露,在司法拘留前的体检环节,陈某谎称自己生病,后来经过常规体检和进一步的CT检查,陈某身体并未查出疾病。
据统计,在当日执行突击行动中,全天执结案件近18件,执行到位金额近百万元,实际拘留4人。
乘机被扣留“老赖”还清债务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法院依法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媒体曝光、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
2003年12月,被执行人高某、陈某(系夫妻关系)与中国银行沈阳中山支行签订汽车贷款合同,贷款5.3万元用于购车消费。在其后几年中,高某、陈某常常无故不履行银行车贷的到期偿还义务。
2008年12月,和平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由高某、陈某共同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共计3.68万元。2009年初,此案进入执行程序,而高某、陈某对法院的执行通知置之不理,采取种种措施逃避法院执行。
2016年初,和平区人民法院将高某、陈某列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并对高某、陈某下达了限制高消费令。5月16日,沈阳桃仙机场公安局将准备乘飞机去外地旅游的陈某扣留。
在法律的威慑下,高某、陈某夫妇一次性将所欠本金、利息共计4.6万元交到法院。至此,这起历经6年之久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老赖”甭想旅游度假躲清闲
和平区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四个月,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共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27人次,限制消费机场布控539人次,拘留66人次。
据了解,国家最高法曾出台《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出行、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住宿,不得旅游、度假等多达九种类型的高消费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最新的司法解释还增加了对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的限制。
另外,根据最高法、公安部等8部门联合签署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进入“黑名单”的人将受到严格的信用惩戒:不但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还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