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引进IC装备顶尖人才给千万元资助

03.01.2018  09:04

  沈阳市引进IC(集成电路)装备领域顶尖人才将给予1000万元资金资助、“一人一议”解决住房。

  沈阳IC装备领域用人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新落户且在沈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和1万元购房补贴。

  日前,沈阳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IC 装备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各类IC装备及相关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支持人才政策优先向IC 装备及相关产业高端人才倾斜。

  所谓IC装备制造就是集成电路装备制造,是高端制造业的基础。沈阳除了提出对引进的此类顶尖人才给予千万元资助和有针对性地解决住房以外,还明确对引进的IC装备领域杰出人才给予500万元资金资助和100万元购房补贴;对到沈阳市创业的IC装备领域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资金资助和50万元购房补贴。

  对IC装备领域的顶尖、杰出、领军人才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经评审后,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资助。

  对IC装备领域高层次人才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经评审后,给予50万元-3000万元项目资助。

   本市培养IC装备人才入选“千人计划

  给250万元奖励

  实施意见指出,对沈阳市培养的IC装备领域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创新(长期)人才、“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的,给予250万元资金奖励;对沈阳市培养的IC装备领域人才入选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的,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

  对沈阳引进的IC装备领域海外高层次人才,按年薪划分为30万元-50万元、50万元-80万元、80万元以上3个区间,分别按年薪的40%、50%、60%的标准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IC装备领域外国专家,给予100万元配套奖励。

  对沈阳培育出IC装备领域顶尖、杰出人才的用人单位,分别给予200万、100万元资金奖励。

  在编制和发布沈阳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时向IC装备领域重点倾斜,对按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引进和培养的IC装备领域人才,根据人才类别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补贴。

   高层次人才纳税有补助

  在纳税方面,对在沈阳市工作的IC装备领域领军人才以上高层次人才,依据所作贡献程度,按其工资薪金应纳税额的15%,由市财政连续3年予以补助;对在沈阳创业并获得盛京人才有关政策奖励的IC装备领域高层次人才,按其奖励资金应纳税额的20%,由市财政予以一次性补助。

  同时,对引进国内外IC装备领域顶尖人才、杰出人才、优秀创新创业团队的个人和中介组织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鼓励有条件的市属高校采取与IC装备企业联合办学等方式,培养IC 装备产业专业人才;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践基地。按照实施效果,给予相关高校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IC装备企业引进博士硕士本科生

  有购房补贴

  沈阳市IC装备领域企业和科研院所引进全日制博士,给予3年每月1000-2000元资助。对IC装备领域企业和科研院所引进的留学归国博士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

  沈阳市IC装备领域用人单位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新落户且在沈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和1万元购房补贴。首次就业且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分别按每月800元、400元标准,给予最多3年租房补贴。

  同时,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IC 装备企业和IC装备核心成果转化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支持,其企业或成果在3年内实现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综合质量效益情况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奖励。

   2020年IC装备产业规模达百亿元

  根据设定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沈阳IC装备产业发展规模达到100亿元,其中整机装备制造达到30亿元、零部件及配套达到60亿元、IC 材料达到10亿元;到2025年,产业发展规模达到500亿元,其中整机装备制造达到150亿元、零部件及配套达到250亿元、IC材料达到100亿元。

  沈阳市对符合科技成果中试、熟化要求的新建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按照实施绩效,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的经费支持。

  对建设包含投资、人才、技术平台等增值服务,基于“互联网+”、实现全要素资源共享、持续提供后孵化支撑的升级版众创空间、孵化器,按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 兰晓玉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兰晓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