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新疆籍、西藏籍大中学生民族团结骨干培养工程

09.03.2015  12:23

为贯彻中央援疆援藏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和团中央援疆援藏工作会议有关要求,近日,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共同实施“辽宁省新疆籍、西藏籍大中学生民族团结骨干培养工程”。

该培养工程以民族团结为主题,以辽宁省团校、大连民族大学、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省内外培训基地为依托,在辽宁省就读的新疆籍、西藏籍大中学生中,选择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社团负责人、理论学习和文体骨干等优秀大中学生骨干,从2015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为期一周左右的集中培训。

该培养工程分省级培养、市级培养两种方式,按照“短期培训有效果,长期持续起作用”的总体要求,采取“理论学习、实践锻炼、融情交流、跟踪培养”四位一体的培养方式,每年省级培养100名,市级培养以本市高校有新疆籍、西藏籍就读的大学生为重点,将大学生骨干纳入市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工程”进行培训。

团省委、省民委、省教育厅明确将此项工作作为援疆援藏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培养青少年民族团结骨干的基础性工作,共同研究确定工作方案,明晰责任分工,要求省、市共青团、民委、教育部门发挥各自部门职责和优势,积极探索创新培训载体,力争形成长效合作机制和培训模式,为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