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网]规划布局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为健康辽宁  奠定坚实基础

07.03.2016  19:00

  省卫生计生委以健康辽宁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主题,在全国率先规划布局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并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辽政办发[2015]107号),推进健康辽宁建设迈上规划引领新台阶,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通报表扬。

  一是精心谋划,着力解决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规划》按着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原则,明确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办什么、办在哪、办多少、办多大4个问题。同时着眼长远,瞄准未来5年乃至更长远的健康需求,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在沈阳、大连、锦州分别规划建立辽宁中部、辽南、辽西区域医疗中心。并对养老、康复以及妇儿等专科医院建设作出了长远的布局。

  二是突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推进卫生事业结构性改革。《规划》在解决卫生资源问题不足问题的同时,更注重在存量上下功夫,以结构性改革提升整体资源的运行效率。运用“减法”压缩省办、市办、企业办公立医院资源规模,运用“加法”增加县办、社会办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规模,对公立医院资源过剩的鞍山、本溪、丹东、辽阳等地区卫生资源进行压缩,将部分资源转为康复、老年护理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保有控,促进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三是统筹标准,合理确定省和各市2020年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标准。综合考虑人口总量、老龄化、城镇化等因素,结合全省床位数的历史变化趋势,依照《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确定我省2020年千人口床位数为6.1张、医师数为2.54人、护士数为3.19人,提出了到2020年各市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等卫生资源标准。

  四是科学布局,明确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的建设数量和规模。《规划》以人口为基础提出了各级公立医院在不同区域建设的数量以及适宜的单体规模,提出省、市、县办公立医院规模不得超过1500、1200、1000张,对市办及以上医院床位比低于1:0.6的不允许再扩大床位规模,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引导大型公立医院合理控制规模,加强内涵建设。

  五是多元发展,多方面扶持非公立医疗机构。《规划》明确到2020年按照每千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同时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的限制等。

  六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人才配备、培养和使用3个环节的要求。《规划》提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配备标准,提出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达到3.5人以上,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疾控中心人员按照常住人口1.75/万人核定。并明确了人才培养培训的目标和方向。

  七是上下联动与分工协作,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要求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防治结合,医养结合,推进建立分级诊疗模式,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分工明确,体系完整、功能互补、密切合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