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解除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31.07.2015  11:45



7月30日,省防办发出通知,解除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指出,目前,我省受降水影响,全省大部分地区旱情得到有效缓解,作物受旱面积趋于稳定,前期发生的重旱、干枯作物已经成灾或绝收。根据《辽宁省抗旱预案》的有关规定,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30日14时起,取消全省Ⅳ级干旱预警,解除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即日起,旱情信息日报制恢复为周报制。

截至7月30日,全省受旱面积为644.48万亩,其中,干枯247.16万亩,重旱397.32万亩。全省尚有13.58万人、1.32万头大牲畜因旱饮水困难。

通知要求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受旱群众生产生活和人畜饮水困难情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城乡群众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