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售楼处门前3天50辆车遭砸 警方已介入(图)

13.04.2015  07:52

  4月12日7时许,在皇姑区塔湾街和昆山西路交会处附近的一小区售楼处门前,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发现有近20辆车有明显被砸的痕迹。向路人仔细询问得知,这已经是连续第三天有车被砸了。

  “你说我倒霉不倒霉,昨天是副驾驶玻璃被砸了,我和保险公司都联系好了,准备哪天有时间去修。结果今天一早上起来发现驾驶员这边玻璃又被砸开了。”车主正是附近小区的业主,他向记者介绍,在这儿停车的车主多数都是该小区业主。“我们的车平时都停这,也没什么事儿。结果这突然连续三天,天天有车被砸,10日那天好像就五六辆车被砸,昨天和今天又有20多辆被砸,加一起得有将近50辆了。”

  记者在现场看到,受损车辆多数是驾驶室或副驾驶室车窗被砸。有的玻璃已经完全被砸碎,车窗敞开一条缝,天还下着雨,有车主暂时用塑料布将破了的车窗挡上。有的车窗只是被砸裂开,没有破碎。现场除了这些遭殃的汽车,也没有留下砸车的工具或者其他硬物。

  “也不清楚到底为什么砸车,拿车撒气?听说有丢东西的,加油卡、烟、眼镜什么的。可是挺多车就是被砸坏了,也没丢东西,我看也不像是为了钱。”一名车主无奈地说。“现在也不知道得花多少钱修车呢,我听说还有保时捷被砸了呢,但是车总得修啊!连着好几天在这砸私家车,这砸车的人到底是谁?什么原因呢?总应该有点说法吧。”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此事,正在展开进一步调查。

  (感谢市民姜女士提供线索,请持有效证件来报社领取线索费)

  沈阳晚报、沈阳网高级记者唐葵阳实习记者王月

  摄影记者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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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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