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约谈车场负责人将严肃处理

08.01.2015  15:35

  

  

  新闻到底:《小区外停车场强收包月费只换“空头服务”》

  新闻闪回:沈阳市几家小区外停车场,从午夜至次日凌晨时间,几乎没有任何看护服务。夜间看护人员要么在睡觉,要么干脆无人看守,甚至有些停车场,晚7时看护员已经在岗亭内开始喝上白酒,到了深夜,岗亭里亮着灯,人却已经不知去向。车主们按月缴纳停车费后仍旧遭遇各种停车苦恼。

  本报《辽沈深度调查》报道沈阳市数家停车场在午夜凌晨无人看护,收费后只有“空头服务”的报道后,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负责人立即对此事做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对违规停车场进行强力整顿,规范管理。大东分局停车办相关执法人员约见相关停车场负责人,并做出相应处罚决定。

  监管:警方每周2次夜巡停车场

  昨日,沈阳市大东区停车办相关负责人向《辽沈深度调查》栏目记者介绍,大东区所有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均为公开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经营权归属。公安部门对停车场日常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对于夜间停车看护工作,并且警方每周对各停车场进行两次巡视,每次巡视时会在停车场岗亭进行登记。

  停车办工作人员介绍,在各公司竞标过程中,并非以竞标者出价高低决定,而是采取综合评分法对各公司的多项指标进行评定,以最终打分决定停车场经营权的归属。拍卖所得款作为财政非税收入通过区国资办上交至区财政统一分配用途。

  警方表示,之前一些停车场出现问题都依据相应的处罚规定予以了处罚。这次针对媒体曝光的停车场还将根据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清泉路停车场:超范围经营

  未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也没有与所属小区物业公司达成任何协议,就私自将道路边石上方的老旧车位“扩编”到收费车位的范围。

  昨日,负责大东区清泉路停车场经营的沈阳捷程汉荣停车场负责人承认了该行为违规。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已经对记者调查时发现的在停车场岗亭内喝酒的3名工作人员做出了罚款、开除的处罚。该负责人称,已经形成了处理方案,这种状况是肯定不被允许的。

  此外,该负责人介绍,该停车场一共有200多台车交纳了每月150元的停车费。同时,该负责人表示,之所以不愿接收临时停车的车辆,原因是不便于管理,同时也影响包月车辆进入停车场。

  圣淘沙家园门前停车场:将严肃处理

  “一共100个车位,设置两个岗亭,安装了10个监控。”昨日,圣淘沙家园小区门前停车场的经营企业沈阳荣光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表示,虽然车位不多,但是公司为了保证车主的车辆安全,在设施上进行了充足的投入,“但没有想到,设备上去了,人员却出现了脱岗情况。对此,我们将严肃处理。”

  该负责人强调,由于看护员的工作辛苦,人员并不好招,“夜班一共3个人,其中一个人负责后半夜。”

  为了节约成本,该负责人称,“我丈夫也参与值夜班。”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刚刚参与到停车场经营行业中还不到3个月,经验比较少,“有些地方做得不到位,我们会改进。”

  甘泉路停车场:380个车位停500辆车

  负责沈阳市大东区甘泉路停车场的沈阳实圣达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的何经理表示,已对本报提及的停车场后半夜无人值守一事进行了调查处理。

  何经理表示,按照公司要求,当晚应有两个值班人员对停车场进行巡视,但其中一人因家中有事脱岗,而另外一人睡觉,目前该公司已对两人进行了处罚。

  何经理承认,的确有包月车辆将车停在划定的车位外,“因为不少车位被不交费的车占了,对那些回来晚的包月车,我们还必须向车主提供服务,只能在车位外找地方。”除此之外,甘泉路停车场一共有380个车位,目前已经交包月停车费的车辆共计200多辆,可是,每天停在停车场里的车辆近500辆。

  何经理介绍,该公司在大东区第一轮拍卖中获得8个停车场的经营权,而后由于效益并不理想,在2014年的第二轮拍卖中,只竞得3个停车场经营权。竞标中的3个标的投入了约22万元,之后在停车场建设中又投入了30万;另外,该停车场一共有值守人员10名,每月开支近两万元。何经理说,这对于停车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而尽管这样,招聘停车场管理员仍旧非常困难。

  辽沈二街停车场也属该公司经营,该负责人表示,对该停车场也将加强夜间巡视工作。

  机校街停车场:将加强夜班管理

  机校街停车场经营企业沈阳安捷交通设施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通过调查,公司已经对缺勤和睡觉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但他同时表示,“其实每天他们值班也都挺辛苦的”

  该负责人强调,公司的管理员每天下午5时至7时会在停车场内巡视,帮助回家的车主寻找停车的位置,“天气挺冷的,谁都不愿意在外面站着,但这是他们的工作,也是没办法。”

  该负责人承诺,将在经营范围内增加一个岗亭,“已经定做了,过几天就能安装。”同时,公司将加大管理力度,保证夜间停车安全。

  辽沈深度调查记者吕洋于海涛王鹏

  大东就停车场违规的处罚规定

  未按照合同规定,擅自提前私自进行经营的予以1000元罚款;

  未按照市局停车场“五统一”标准经营并未按照时限进行整改的,每一处罚款500元;擅自增加停车泊位或撤销停车泊位的,每个泊位罚款200元;

  擅自扩大停车收费的经营范围,每台车辆罚款200元;

  未按规定标准设置看护人员每人次每天罚款100元;

  未按规定设置岗亭监控,拒不整改罚款5000元;

  看护工作中出现漏岗或酒后上岗行为罚款200元;

  因看护工作不到位,造成车辆出现损伤的,每次罚款200元;

  未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乱收费或收费不给收据的,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罚款2000元,违规三次以上予以警告,四次以上取消其经营权;

  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每次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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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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