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同行快递信那水 男子获刑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汤洋)为了报复同行抢生意,市民王某将8瓶信那水在同行处发了快递。
昨日,我省首例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案一审当庭宣判,王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报复同行抢生意 快递信那水
年近30岁的王某在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地区开了一家小店,经营手机、电脑配件等多种业务,其中一项重要业务就是快递。
王某的生意一直不错,然而自从另一家快递店开业后,王某的快递业务下降不少。王某觉得是对方抢了自己的生意,就想了个办法要报复一下。
去年9月27日,王某在家附近买了8瓶信那水,回家后自己包装好。他明知道信那水不能作为普通货物运输,还让人假称是档案,拿到对方快递去发货。
对方快递的工作人员没有打开包裹查看,就按照快递单上写的“档案”收了件,并把包裹发了出去,寄往发货人指定的收货地址河北。
第二天,王某见包裹已经发出,分别拨打沈阳市公安局及天津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称该邮件内有疑似爆炸物品,想让警方截获包裹,对对方快递进行处罚。王某没想到的是,北京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了应急处置预案,将该包裹截获。
因投放虚假危险物质 男子获刑一年
当年9月29日,王某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被警方刑事拘留。
经鉴定,包裹内的信那水为有机稀料,具有危险性,属于第3类(易燃液体)航空危险品,应按航空运输危险品包装、申报、运输,不可作为普通货物运输。
今年3月中旬,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指控王某涉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犯罪。
昨日,于洪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此案认为,王某为报复他人投放虚假危险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依法可从轻处罚。当庭宣判,王某犯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了解,这是我省首例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案。
■法官说法
什么是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法官刘颖表示,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哪些东西禁止邮寄
昨日,记者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了解到,特快专递禁止寄递的物品包括:
1.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2.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和毒性等危险物品;
3.反动报刊、书籍或者淫秽物品;
4.各种货币;
5.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6.容易腐烂的物品;
7.活的动物(包装能确保寄递和工作人员安全的蜜蜂、蚕和水蛭除外);
8.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
9.其他不适合邮递条件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