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许文有建议:加速推进《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改工作
06.03.2016 10:08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06年实施以来,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刑法》的几次修改,规定了新的犯罪行为,这些需要在治安管理法律方面做出规范和有效衔接”,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许文有在接受采访时说。
许文有代表介绍,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治安管理范畴出现许多未规定、无法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债权人私自扣押债务人财物、以其他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结合维护社会治安实际,并与其他行政处罚法律相衔接,需要完善治安管理处罚程序。
为此,许文有代表建议,“加强与《刑法》及其他法律的衔接,结合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刑事法律及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相关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填补衔接空白,确保符合治安管理的执法需要。此外,由经济领域问题引发的治安问题应纳入治安管理范畴;对一些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或不便于操作的规定也应进行修改。”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邸雪莹)
编辑: zfw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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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2016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