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局开展“以证换票”试点 征收税款1030万元
随着“营改增”步伐的加快,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改革也渐渐临近。为更好的组织收入,确保征管质量,规避执法风险和社会风险,丹东市局以凤城市地税局为试点,从四月份起,积极开展“以证换票”工作,成效日益显现。
一是全面开展清查,发现“风险点”。为推进房地产行业营改增的顺利扩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查活动,详细掌握房地产行业税源状况。经梳理发现,部分开发企业已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未及时开具结算发票,仅凤城市就达11000余户,造成大量购房人不能及时缴纳契税并办理房屋产权。执法风险是对应征契税未征,社会风险是购房群众可能会形成集体上访事件。
二是科学组织征收,找准“关键点”。第一步,向相关房地产企业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开发企业按《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为购房人开具结算发票。第二步,在各小区张贴通知,告知购房人及时办理结算发票,并详细注明办理契税完税证所需要件和流程,确保购房群众及时办理相关事宜。第三步,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回预收款发票,同时为购房人开具结算发票,将发票复印件交付购房人作为缴纳契税的依据。第四步,购房人凭契税完税证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换取正式结算发票,最终办理房屋产权证。第五步,组织各征收单位汇总各开发项目未售房源信息,为后续发票发售、代开发票提供依据,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三是优化纳税服务,打通“栓塞点”。宣传效应形成后,纳税人到地税局办税出现井喷式缴税现象,日办税量增加至两倍多,办税秩序出现“栓塞”。为此,采取“叫号服务”和“延时服务”等措施,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纳税服务。启动应急预案,在办税大厅人员拥挤的时候派出流动咨询人员,及时解答纳税人的疑问,让纳税人提前知道如何办、找谁办,需要什么材料,把问题提前解决,既方便纳税人,又提高了窗口人员办事效率。
截至目前,凤城市局共办理涉税事项 6000余份,办理新增户2042户,征收税款达10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