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依法对未勤勉尽责律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16.10.2017 17:38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 王都鹏、刘慧)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3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在证监会组织开展的律师事务所从事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证券法律业务专项检查工作中,对于发现的问题,各检查单位依法从严处理。
目前,证监会已对8家律师事务所、10名律师采取了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对3名律师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对1家律师事务所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
据常德鹏介绍,在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中,相关证监局共抽查21家律师事务所从事的47个IPO证券法律项目。检查发现,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过程中越来越重视执业的规范化,但也发现一些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其中包括,部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松散,质量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未能真正实现律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突出表现在,有的律师事务所不注重风险控制制度、内部复核制度、利益冲突及内幕交易防范制度的建设,制定的管理制度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者虽然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但是流于形式,不能有效执行。有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尚未完全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从业理念,不能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核查验证,存在“轻过程、重结果”的情况,在未取得相关证据材料的情形下,便出具法律意见书,严重影响了法律意见书的质量。还有的律师事务所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使用含糊措辞,出现文字、数据等错误,不重视工作底稿的制作与保存。
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监管执法力度,督促其勤勉尽责。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16.10.2017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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