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缺钱女孩骗妈“我被绑架”
没钱花了咋办?女孩想了个“馊主意”——骗老妈钱。她给妈妈发短信:“妈,我被绑架了,向我卡里打钱。 ”
老妈报警,民警查明这只是一场闹剧。
3月15日晚11时许,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刑侦大队教导员孟庆权接到上级指令:在你县泡子镇发生一起绑架案,须立即解救人质。
15人专案组制定方案,火速出发,赶往距离县城80公里的泡子镇某村。
根据线索,该村一户人家,是涉案被害人被绑架的现场。
可是,凌晨1时许这家的院门大开着……
侦查员轻轻走到房门外,用手轻轻一推,门居然开了,屋内没有动静,也没有开灯。“借着手电筒兴亮,屋里一铺大炕,炕头睡着老两口儿,炕梢儿躺着一对年轻男女,根本就没有什么绑架呀?我们进去后,那4个人都没有醒。”孟庆权说。
侦查员轻轻把炕头的男主人扒拉醒,叫到院子里了解情况。
原来,一个女孩最近住进他家,叫小红(化名),已经住半个月了,是他儿子小伟(化名)在北京打工时认识的,女孩在北京学琴。“没人绑架她呀,是她自己来的。我们可没绑架她!”小伟的爸爸一个劲儿解释。
把女孩小红叫起来一问,民警才知道,当晚9时许,小红给妈妈发短信:“妈,我被绑架了,向我卡里打钱。”
然后,小红就把手机关掉了。“为什么骗妈妈遭遇绑架,还关手机?”孟庆权问。
“我几次要钱她都不给,说给我的钱能花两个月的,不到一个月就要钱,她说过几天再打钱。如果不关机那不就露馅儿了吗?现在手机没电了。”小红说。
小红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23岁。她闹的这一出,把老家的妈妈吓坏了。
孟庆权立即拿出手机给小红妈妈打电话,说小红没事,是一场误会。
当听到女儿的声音,小红妈妈哽咽了四五分钟没说出话来,小红说:“我没事你哭什么呀?没事没事。”
电话中,孟庆权了解到,小红家境不错。
小红的妈妈说:“接到女儿的短信后,打女儿手机多次都是关机,没办法就把求救电话打给辽宁警方,谁知道是这个孩子的恶作剧,真对不起。”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驻阜新特约记者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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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杀人了”“我被抢了”竟是报假案
与小红妈妈报警不同,很多报假案事件是当事人的恶作剧,无端占用警力资源。
5月5日晚11时许,刑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报警人说,他把妻子给杀了!
人命关天,刑侦大队和辖区派出所民警出动17人分4路赶往案发现场。可是,当第一辆车来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高中墙外时,侦查员没有发现任何人,立即与报警人联系,报警人说他就在那里。不一会侦查员发现玉米垛后面有动静,喊半天一个男子出来说:“这大半夜的来一辆车准不是干好事的,我好奇想听个声。”
结果,报警人抱着菜刀在家睡觉呢。
原来,当天晚上,报警男子与妻子吵架了,妻子气的跑回娘家了,男子喝了酒抱个菜刀报警了。
另一桩报假案,发生在4月8日晚11时许。包某坐着三轮车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说他在县城东门一小区对面胡同里遭到两名蒙面人抢劫,抢走身上5240元和价值300元的手机。
警方调取沿路监控并走访,又是一起报假案。酒后的包某说:“反正你们也破不了这个案,就想折腾折腾警察,看着好玩。”
根据相关法律,对包某行政拘留7天,罚款500元。
据记者了解,110、119、120等每天都能接到报假警电话,可近期,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连续接到了3起直接到刑侦大队报案的假警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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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