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理念谋格局 转方式调结构 辽宁省渔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6年,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理念,统筹推进,大力发展现代渔业,全省水产品总产量完成549.2万吨,增长5%;渔业经济总产值实现1448亿元,增长6%;渔业增加值实现520亿元,增长6%;水产品对外贸易量额双增,水产品出口额继续位居全省大宗农产品出口首位。渔业经济持续稳步增长,高质量地完成了2016年度各项渔业工作任务。
实施供给侧改革,政策措施密集出台。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辽宁省渔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召开了全省海洋生态修复暨水产品冷链物流业发展现场会。我厅制发实施了《辽宁省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计划》,召开了全省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现场会。调整油补政策与渔业资源保护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相协调,并出台了12个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政策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
积极建章立制,规范渔船管理取得突破。我厅在充分调研、论证、吸纳的基础上,先后制发了《关于集中开展海洋捕捞渔船“船证不符”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渔船规范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做好“船证不符”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开展了“船证不符”专项整治,有效解决了这一全国性长期普遍存在的渔船管理难题。成立了省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打现行,封住存量,锁住源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省政府出台《辽宁省休闲渔业船舶管理规定》,我厅制定了配套实施细则,休闲渔船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推进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现代渔业。全力推进养殖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标准化健康养殖,新增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9家,认定省级水产原良种场7家,开展淡水渔业结构调整,引进优良品种;大力实施捕捞业优化调整,严格执行国家渔船管理“双控”制度,近海捕捞产量实现零增长; 努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创建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12家,省级现代渔业园区2个,发展省级示范合作社2个,认定水产特产之乡1个,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28个,产品认证21个,海水双壳贝成功突破出口欧盟市场壁垒,葫芦岛大菱鲆首次走出国门。
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渔业资源保护。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加强了海洋渔业资源增殖保护,对重点海域开展清理违禁渔具等专项检查,有效提高了放流生物的成活率,连续十四年实现辽东湾海蜇统一开捕;渔船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全年共取缔拆解海洋涉渔“三无”船舶495艘,提前一个月超额完成年度400艘的目标任务,全省已累计拆解海洋涉渔“三无”船舶869艘;积极开展海洋捕捞渔船“船证不符”专项整治,全省应检渔船16529艘,目前已勘验完成13152艘,占总数的80%;组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使用违规违禁渔具捕捞行为,查获违规船只200余艘,清理取缔违规网具4万余张(片),并集中公开销毁。
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安全持续发展。扎实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全年完成各级各类监测4022批次,同比增长15%。水产品产地合格率99.3%,水产苗种合格率98.9%,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创建“平安渔业示范县”和“全国文明渔港”;扎实开展涉外综合管控,开展涉外渔业管理专项督查,强化敏感水域巡航管控,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严防涉外事件发生。持续开展毗邻海域重点巡航,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实施禁渔禁航、光缆巡护等行动,保障国家重大活动安全。
提升基础支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积极组织科研立项,获海洋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评选我省海洋与渔业科技贡献一等奖4个、二等奖3个,下达厅本级科研计划项目23个; 推进标准化建设,获批17项省海洋与渔业地方标准,完成了10个渔业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的验收工作;抓好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确定了23个项目县,实施各类水产技术推广项目26个,开展推广体系各类培训180期,培训人数 1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