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负责人就新预算法问题答记者问
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省财政厅负责人就新预算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去年年底,《辽宁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此项改革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改革有哪些主要内容?如何增加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围绕这些百姓关注的问题,本报记者对省财政厅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问:我省2014年底印发的《辽宁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改革的重点。为此,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出台,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同年8月,预算法修正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奠定了法律基础。
由于完善税收制度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两项改革主要依赖中央顶层设计,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2014年,我省把财税改革的重点放到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上,着手实施了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等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正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省政府为贯彻《决定》,深入推进我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成财税体制目标任务,结合我省改革实际进展情况,制发了《方案》。
答:《方案》是《决定》的地方版,结合新预算法对细化预算编制管理、加强预算信息公开、强化预算审查监督等要求,对《决定》涉及的全部改革内容予以细化,逐条逐项提出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不论《决定》还是《方案》,全部改革举措和实施意见都是在新预算法确立的法律框架下提出的,其指导思想、具体内容都是新预算法对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项法律要求的具体体现。可以说,《方案》的核心是规范、透明,是依法理财,而这正是新预算法和《决定》的内在要求。
问:我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按照《方案》,我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将重点完成7个方面26项具体任务,包括完善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等。
问:财政资金管理是各方关注的焦点,《方案》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如何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是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省财政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制度建设、机制设计等方面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方案》在这方面既有很好的延续,又增加了一些新举措。比如,继续做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转移支付、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同时,加快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压缩“小、散、乱”以及效用不明显专项资金、加强财政国库资金管理等改革,努力让财政资金从预算安排到执行始终处于规范、透明状态,堵塞资金管理漏洞,提高资金绩效。
问: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是这次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下一步我们会在哪些方面加快推进?
答:按照新预算法和《方案》要求,省本级已经做好2015年预算信息公开各项准备,确保省人代会批准预算草案后20日内公开政府预算相关信息。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方式,力求公开内容更加通俗易懂,贴近大众。同时将加大对省直各部门和省以下特别是县级财政的指导力度,力争横向和纵向全面公开,解决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