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加大力度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发展

08.12.2015  19:15
        2015年,中央财政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等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上述地区增强发展能力,改善人民生活。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78亿元,补助对象是对中国革命作出重大贡献、财政较为困难的连片老区县(市、区)。资金主要用于革命遗址保护、烈士陵园维护和改造等老区专门事务,以及教育、文化、卫生、乡村道路、饮水安全等老区民生事务。         中央财政下达民族地区转移支付582亿元,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实现了对所有少数民族地区的全覆盖,并建立了转移支付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中央财政安排边境地区转移支付136亿元,补助陆地边境事务、海洋管理事务等方面。补助对象覆盖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和新疆等9个陆地边境省区,以及福建、厦门、山东、广东、海南、大连、浙江、宁波等8个沿海省市,共250个县市。         中央财政安排467亿元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