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出台构建营商新生态10条措施
12月29日记者了解到,市财政局日前召开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动员部署会议,对照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方案落实举措,以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提升服务为切入点,出台首批10条措施。
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优化会计人员服务,会计从业资格审批6项业务所需要件由30件减少至14件,窗口即时办理。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所需要件由6件减少至2件,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变更采购方式,符合法律法规且手续齐备的,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由纸质件备案更改为网上电子备案。
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从原来的货物类单价1万元,批量5万元、工程类10万元、服务类3万元,统一调整为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均为30万元(含30万元),30万元以下项目可以自行组织采购。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约定有效期间,归集全市采购人全部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由市集采机构实施一次集中采购。
提前下达教育、社会保障、农业水利、住房保障等民生资金指标。采取提前对区县下达指标的方式,提高区县民生保障能力,执行中据实结算。目前,已下达区县教育、社会保障、农业水利、住房保障等4大类资金资标共计47.1亿元。
公开15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协调民生资金使用部门结合预决算情况,首批公开扶困助学补助等教育方面补助项目8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农业方面补助项目7项,共15项资金使用情况、政策标准等信息。
在全市涉农区县(市)推行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将34项惠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强化“一卡通”系统服务功能,方便农民群众了解各项惠农政策及资金发放情况。
建立并发布财政扶持企业政策清单,首批发布财政扶持企业政策26项。其中:税费政策4项;产业政策8项;创业创新政策14项。定期编制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并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中,在原有收费项目、征收标准、征收依据栏目外,增设执收部门政策咨询电话,方便企业、单位和个人及时了解掌握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及缴费流程。
随着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推进,市财政局今后还将陆续推出新的系列措施。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孙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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