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财政投入资金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13.07.2017  21:43

  随着第四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锦州市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将群众受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为途径,紧紧围绕建机制、堵浪费、调结构、增效益的主线,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薪酬、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

      按照《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从2016年12月1日零时起,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包括锦州医科大学附属一、二、三医院和解放军205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全面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市级财政对实施药品零差价减少的收入的部分给予5%-10%的补助。今年3月,全市对2016年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的16家公立医院进行政府补偿377.92万元,并对区级财政下达了补助资金24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市公立医院改革。

      (作者  张冬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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