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党委中心组召开会议 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
11月30日下午,辽宁师范大学党委中心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共辽宁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
中共辽宁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于11月21日在沈阳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代表省委常委会就全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和《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公报》。省委书记李希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说明。
校党委书记宫福清详细传达了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全会就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出3点意见:一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二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会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校党委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共辽宁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提出3点要求。第一,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辽宁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上来。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政治上的坚定,才有行动上的自觉和有力,只有把全会精神学深悟透,才能把全会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提出的五大方面的内容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要充分发挥学校理论宣讲团的优势和作用;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真正意义上抓好思想上的落实。第二,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性规定,成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一定要发挥干部的表率作用,在学习上作榜样,在践行上树标杆,真正意义上抓好组织上的落实。第三,一定要切实做好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责任制,抽调骨干人员组成专门的督查小组,加强对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准则》《条例》执行情况的督查,有效传导压力和责任,确保取得扎实成效,真正意义上抓好工作上的落实。
(辽宁师范大学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