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进一步加强资助城市低保及边缘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管理服务工作
20.11.2015 10:34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资助城市低保及边缘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管理服务工作,日前,本溪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资助城市低保及边缘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通知对新增、退出低保及边缘对象参保人员信息变更,通过“绿色通道”新增城市低保及边缘对象参保信息变更,跨区迁移低保及边缘对象参保信息变更,学生参保信息变更等变更事项的办理流程和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通知规定对资助年度内已提前交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城市低保及边缘对象,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按资助标准一次性返还退费。对历年参保缴费存在欠费的城市低保及边缘对象,办理资助参保手续时,根据个人意愿是否补齐欠交费用部分,补齐欠费的按规定增加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未补齐欠费的按新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通知特别强调了城市低保及边缘对象办理资助参保手续后,即时享受医疗救助及居民医保待遇,不设待遇等待期。但住院期间患者身份不予变更,即住院患者出院时应按入院时身份结算。
民政部门从加强城市低保及边缘对象的动态管理入手,做好基础核实工作,及时变更城市低保及边缘对象数据,确保城市低保及边缘对象能及时享受医疗救助、居民医保待遇,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权益,助力和谐幸福新本溪建设。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0.11.2015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