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局对内资市场主体开展点对点登记服务
为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更好服务葫芦岛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近日起,葫芦岛市局对内资市场主体,特别是对政府关心的焦点、登记工作中的难点、百姓关注的热点企业开展点对点登记服务。
一是信息公开制度,即工商内资登记窗口凡办理与行政相对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审批依据、办理流程、审批结果等信息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依照规定向服务对象公开相关信息。
二是一次性告知制度,即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行政相对人来窗口咨询或申请企业核名及设立、变更登记等事宜时,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以及如何补正、是否受理及其理由、下一步需要进行的程序、办理时限等事项。
三是首问负责制度,即第一个接受行政相对人咨询或开始经办的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接受办事人员的咨询,包括核名、设立及各项变更登记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对办理事项提供指导,包括填写相关表格及帮助修改所需材料;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都要给行政相对人完整答复或者有效答复的途径。
四是顶岗补位制(即AB岗制),即在与行政相对人直接接触的环节,对工作人员进行补岗、顶岗分工,实现两个岗位之间顶岗或互为备岗,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空岗、缺位,延误工作的正常办理。
五是服务承诺制度,即指各级登记窗口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对行政相对人做到不徇私枉法,不滥用职权。做出限时、廉政、认真服务等承诺。
六是责任追究制度,即通过走访、监督评价等方式,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对承办人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或各级内资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因主观问题被服务对象投诉的,查实后给予责任追究。
七是文明服务制度,即优化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指引标识标志、便民服务项目等措施。
八是限时办结制度,即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受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对外明确承诺的办理时限及时办结:名称预先核准确保1个工作日办结;变更登记确保2个工作日办结;设立登记确保3个工作日办结。繁杂登记执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三、五”个工作日制度。
九是全程代办制度,即各级登记部门对确定为重点的服务对象必须派出一名负责领导、一名联络员负责工商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工商行政管理具体业务协助办理。在企业设立后对企业通过回访收集企业信息,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及时向企业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工商法律法规,为企业答疑解惑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引导企业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