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国土资源局主动作为推进矿山整治工作
在全市矿山矿业整治工作中,朝阳市国土资源局积极响应,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敢于负责,严格按照矿山矿业整顿工作时限、目标、任务要求,主动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快速推进整治工作,务求使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市委市政府矿山矿业整治会议召开后,朝阳市国土资源局迅速组织局机关及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召开会议,传达落实全市相关会议精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采石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业务分工,组织协调和落实具体工作,并将支持配合整治行动列为国土资源年度重点工作抓好落实。同时要求县(市)区局将矿山矿业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参与,主动介入,协调配合,抓好落实。
开展市矿山矿业整治工作以来,朝阳市国土部门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前期工作,已组织多轮排查摸底。同时抽调作风硬朗、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到安监、公安部门合署办公,提供相关情况,支持整顿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及时有效地做好现场核查等前期工作,为形成整治合力构建有力支撑。组织县(市)区政府,根据审批手续、生产规模、环境影响,填报拟保留采石场矿山企业名单,并跟踪确认省政府正在审查全市矿业权报批项目。组织县(市)区政府按区域性资源需求、资源有效供给半径、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提供辖区矿石年需求总量,年递增总量,保留和设置碎石采矿权大致位置、数量、生产规模情况,为核实确认提供参考。进一步明确了“五个不予支持”原则,即无采矿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环评手续的不予支持,每个生产系统年采矿能力低于2万立方米的不予支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不予支持,公安部门认定存在明显违法行为的不予支持,对周边环境破坏较大的不予支持,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